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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沧州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:2020-12-07 20:08:37 阅读量:454
2017年4月至2019年7月,孟村回族自治县高寨镇卫生院院长张秀华自己占用一间办公用房,面积为13.5平方米,存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问题。2019年7月19日,张秀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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